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确定张丽红等2位同志为丽水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8日至5月12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电话:0578-2271088
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