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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运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公告

时间:2024-04-03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步伐,提高我校体育场馆游泳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学校教学需要和群众游泳健身需求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将游泳馆运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

一、概况

丽水学院游泳馆是学校体育馆内设场馆,游泳馆一层层高5.1米,主要布置淋浴房、更衣室、消防水箱、水泵房、变电房、锅炉房、冷冻机组等,二层层高6.0米,主要布置50m标准泳池(8道),游泳人群由一层专用楼梯到达二层泳池。泳池南侧配置医务急救室、救生员休息室、教师休息室、管理用房等。

二、职责范围

1.严格执行落实国家法律政策、学校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2.协助体育馆负责人做好游泳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3.确保按照学校游泳教学计划,协调好教学与对外服务工作;

4.负责游泳馆的消防、卫生、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

5.负责游泳池水质管理、健康管理;

6.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

7.完成学校、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营原则

(一)坚持“教学优先”原则

游泳馆应当坚持学校教学和大型赛事、重大活动优先原则,优先保障学校游泳教学、举办承办的游泳赛事、政府上级部门安排的赛事任务。

(二)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

游泳馆日常运营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要求,突出运营管理者社会营销能力与公司管理规范化的优势,强化服务,合作共赢

(三)坚持“风险分担”原则

游泳馆日常管理中,规范要求严格,风险较高,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游泳馆日常运营中的水质管理(用药)、救生员及用水电气等成本由公司承担(现有人员为限),日常管理由承揽方负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相关的政府审批事务。

四、经营管理基本要求

(一)必须在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公司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服务学校和公司有权对日常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应确保学校游泳教学和大型赛事、重大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游泳馆运营时间为4月-11月,承揽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开展营销活动,但必须完成每年承诺的经营目标,按月足额缴纳运营收入

(四)提供游泳馆内现有设施设备作为日常运营所用,为经营需要增添设备应取得公司同意

(五)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前提下可以续签

五、报名须知

(一)条件

1、一般要求:有运营管理意向,具备游泳馆项目管理经验。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近三年内无失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不良金融借贷行为

(二)经营管理要求

协议签订后,承揽方需在一个月内提交游泳馆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如不按期完成的,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六、履约保证金

签订协议时,承揽方应缴纳不计息经营目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承揽方未完成约定经营目标时,公司不予退付保证金。

七、报名事项

本《通告》发布之日5日内进行实地考察202448日前持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三年内无失信记录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不良金融借贷行为承诺书;

3、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4、以往经营管理游泳馆的证明材料;

5、《游泳馆运营方案》纸质及电子版)。

八、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在两家及以上,公司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人进行现场面试评审。报名若只有一直接与公司进行磋商;

九、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时间:202443-48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丽水学院校内教8C-308

联系人:周老师 0578-227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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