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步伐,提高我校体育场馆游泳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学校教学需要和群众游泳健身需求,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将游泳馆运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
一、概况
丽水学院游泳馆是学校体育馆内设场馆,游泳馆一层层高5.1米,主要布置淋浴房、更衣室、消防水箱、水泵房、变电房、锅炉房、冷冻机组等,二层层高6.0米,主要布置50m标准泳池(8道),游泳人群由一层专用楼梯到达二层泳池。泳池南侧配置医务急救室、救生员休息室、教师休息室、管理用房等。
二、职责范围
1.严格执行落实国家法律政策、学校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2.协助体育馆负责人做好游泳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3.确保按照学校游泳教学计划,协调好教学与对外服务工作;
4.负责游泳馆的消防、卫生、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
5.负责游泳池水质管理、健康管理;
6.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
7.完成学校、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营原则
(一)坚持“教学优先”原则
游泳馆应当坚持学校教学和大型赛事、重大活动优先原则,优先保障学校游泳教学、举办承办的游泳赛事、政府上级部门安排的赛事任务。
(二)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
游泳馆日常运营以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要求,突出运营管理者社会营销能力与公司管理规范化的优势,强化服务,合作共赢。
(三)坚持“风险分担”原则
游泳馆日常管理中,规范要求严格,风险较高,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游泳馆日常运营中的水质管理(用药)、救生员及用水电气等成本由公司承担(现有人员为限),日常管理由承揽方负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相关的政府审批事务。
四、经营管理基本要求
(一)必须在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公司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服务。学校和公司有权对日常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应确保学校游泳教学和大型赛事、重大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游泳馆运营时间为4月-11月,承揽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开展营销活动,但必须完成每年承诺的经营目标,按月足额缴纳运营收入。
(四)提供游泳馆内现有设施设备作为日常运营所用,为经营需要增添设备应取得公司同意。
(五)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前提下可以续签。
五、报名须知
(一)条件
1、一般要求:有运营管理意向,具备游泳馆项目管理经验。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近三年内无失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不良金融借贷行为。
(二)经营管理要求
协议签订后,承揽方需在一个月内提交游泳馆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如不按期完成的,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六、履约保证金
签订协议时,承揽方应缴纳不计息经营目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承揽方未完成约定经营目标时,公司不予退付保证金。
七、报名事项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可进行实地考察。2024年4月8日前,持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三年内无失信记录、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不良金融借贷行为承诺书;
3、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4、以往经营管理游泳馆的证明材料;
5、《游泳馆运营方案》(纸质及电子版)。
八、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在两家及以上,公司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人进行现场面试评审。报名若只有一人,可直接与公司进行磋商;
九、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8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丽水学院校内教8C-308
联系人:周老师 0578-227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