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邀请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本次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采购项目的协商。
1.采购编号:ZHC2023001
2.采购项目: 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4.服务期限:两年(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合同期满后再次招标未中标则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5.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骑车收费优惠 折率报价(%) | 备注 |
1 |
丽水学院共享电动 单车入校服务项目
| 不得高于70% | 骑车收费(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的骑行单价)优惠折率不得高于70% |
5.1协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2报名者应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标结果中的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企业。
5.3报名企业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失信记录。
5.4为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符合《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7.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授权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应包含发票税费、人工费等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本次协商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协商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9月8日起,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 月15日9:30(北京时间)。
1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部
1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3.协商时间:2023年9月15日9:30(北京时间)
14.协商地点: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部
15.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电话/传真:0578-2271378
监督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8-2271088
16.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http://zchq.lsu.edu.cn
附件: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