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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启事(四)

时间:2023-09-05

因工作需要,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岗位:驾驶员,招聘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持有C1照以上驾驶证,具有更高等级驾驶证的优先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派车任务需求,服从派车调度;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三)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车况良好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95日—202391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 发送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扫描件至961928821@qq.com。

2. 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专业面试及实际操作的方式,专业面试满分为50分,实际操作满分为50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录取人数,按岗位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入考察,择优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及政审考察,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

四、聘用后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具体薪酬公司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事宜由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78-2271221

 

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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