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项目(第二次) 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1.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标结果中的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企业。
1.1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授权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报名企业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失信记录。
2.采购内容: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项目
2.1服务期限:两年(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合同期满后再次招标未中标则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询价内容: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骑车收费优惠折率:报价不得高于70%(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的骑行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询价文件须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送往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部办公室。送达时间: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6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拒绝接收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询价文件。
5.询价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地点: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部办公室。
6.询价文件内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询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8.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成交通知书发出当日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单位名称: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税号:913311006952761259
单位地址:浙江丽水市三岩寺(丽水学院内)
电话号码:227104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0199219201102902
转账备注: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本项目合同期内无违约并不再续约,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0.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1378
附件:丽水学院共享电动单车入校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 第二次.doc
采购单位: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9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