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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启事(二)

时间:2023-04-06

因工作需要,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能熟练运用电脑基本操作软件,对数字敏感责任心强。

(五)性格开朗,思维敏捷,语言组织能力较好,有很强的目标感。

二、岗位职责

岗位:采购B岗,招聘1人采购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一)负责向供应商收取原始票据、核对每日账单及统计各食堂每日采购金额;

(二)负责向供应商索证各类检测报告;

(三)负责统计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各类菜品的月采购金额;

(四)负责各食堂采购金额的成本结算并于当月报销;

(五)负责相关资料存档归档整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46日—2023412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 发送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扫描件至371012604@qq.com。

2. 餐饮中心办公室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录人数,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入考察,择优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及政审考察。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

四、聘用后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具体薪酬参照公司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启事由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餐饮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0578-213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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